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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25年05月14日12:18   浏览:1020次  

各二级学院: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切关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关心,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上海电力大学将继续开展大学生就业人物事迹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21年到2025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或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2.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3.重点领域就业大学生

“国家重点领域”的界定是:科技创新领域、高端制造业领域、能源资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民生领域等。推选范围包括在国家重点领域就业、毕业5年内(2021年到2025年毕业)的有突出奉献精神或突出表现的大学生。

4.其他典型事例

学校认为有其他可以激励广大学子奋发向上的典型事例,也可以积极推送,范围为毕业5年内(2021年到2025年毕业)。

二、相关要求

征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66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请各学院就业联系人按要求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1),并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suepjy_xiaonei@126.com。

邮件主题请标注:“上海电力大学就业典型人物推荐+(基层或征兵或重点领域或其他典型)+学院名称”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 、其他

推选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将在上海电力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报道,学校将择优推荐案例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优秀案例将在《上海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光阴的故事》一书中进行收录宣传,并将由中心官微开辟专栏报道。

附件:

附件1 上海电力大学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docx

附件 2 文章提交格式要求及模板.docx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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