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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2011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就业工作者和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1年11月22日00:00   浏览:2295次  

为贯彻我校“三全三重”的教育理念,推进就业工作的“举校机制”,表彰在2011年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优秀就业工作者和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在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学院或工作团队(科室、教研室、研究所等);

2、“优秀就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专兼职从事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本校教职工;

3、“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促进我校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成功推荐2011届毕业生就业的本校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

2、优秀就业工作者                     6

3、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0

 

三、工作安排

1、申报者从“就业信息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应申报表,填写后于127日前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处室);

2、各二级学院(处室)初审后于1212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汇总至学生工作部(处);

  32011年就业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投票产生

2011年就业先进集体”、“2011年优秀就业工作者”和“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4、上报办公会议审批,并在网上公示;

5、在2012年就业工作会议上表彰和奖励“2011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优秀就业工作者”和“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四、2011年就业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石奇光

副组长:石笑寒、王耀廷、韦 

  员:张  艺、刘  莉、李兆鹏、费  敏、王佳丽

谈蓓月、江广华、马进明

  书: 侯雯琪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上海电力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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