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11年8月修订)“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届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10月19日前毕业生可登陆就业信息网申请校级优秀毕
业生,具体方法见“服务指南(学生)”中《优秀毕业生申请流
程》,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
(二)10月25日前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
评审并将初评结果通过就业信息网“优秀毕业生管理”栏目上报,
同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石奇光
副组长:石笑寒
组 员:张 艺、刘 莉、李兆鹏、费 敏、王佳丽
江广华、谈蓓月、马进明
秘 书:侯雯琪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