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现开展“2025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和推荐额度
(一)推荐案例要求
围绕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关键问题进行总结凝练,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应用价值和引领效应。字数在1000—1500字左右。
(二)推荐额度
共3个,集体案例或个人案例可自行选择。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学部、职能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遵照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各二级学院、学部、职能部门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的案例,经核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二级学院、学部、职能部门在推荐工作过程中同步开展相关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对就业工作中违反“四不准”“三不得”原则或就业数据统计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个人或集体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者下载相应申报表(详见附件),填写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部、部门。
(二)各二级学院、学部、部门初审后于10月22日12:00前将材料电子表格发至:suepjy_xiaonei@126.com。
(三)学校组织评选,公示后择优推荐报送上海市教委。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1655103,地址:临港校区学术楼118。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