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现在开展2025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
3.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明礼修身,严于律己。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荣获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4.积极进取,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15%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30%内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5.市优秀毕业生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产生。
6.符合评选条件第1、2、3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授予其校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全校评选名额),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作为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且完成学业的同学。
(2)在校期间服兵役,且完成学业的同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1)评选时,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课程)考核不及格。
(2)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且在处分期内。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当年全校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符合评选条件的退伍学生不占分配名额):
学院名称 | 名额(人)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54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35 |
电气工程学院 | 118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4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7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4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4 |
数理学院 | 21 |
外国语学院 | 15 |
二、评选日程安排
1.10月25日前毕业生完成就业信息网登陆、申请表填写,其中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详见附件1:优秀毕业生网上申请流程)
2.11月8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学院内评审、就业信息网上报、公示等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学院审批流程)。并将《xx学院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学术楼318室,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到邮箱suepshy@126.com。
3.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