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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本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24年10月12日10:16   浏览:2697次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深切关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关心,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继续开展本市大学生就业人物事迹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20年到2024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或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2.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往年已被推选的不重复推荐。

3.重点领域就业大学生

“国家重点领域”的界定是:科技创新领域、高端制造业领域、能源资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民生领域等。推选范围包括在国家重点领域就业,毕业5年内(2020年到2024年毕业)的有突出奉献精神或突出表现的大学生。每校推荐不超过3名。

二、相关要求

征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1月8日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 WORD文档),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请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 1),并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suepjy_xiaonei@126.com。

邮件主题请标注:“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基层或征兵或重点领域)+学校名称”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

推选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将在《上海市大学生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光阴的故事》一书中进行收录宣传,并将由中心官微开辟专栏报道。


附件1:上海市就业典型人物推荐表.docx

附件2:文章提交格式要求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