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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11日15:40   浏览:1000次  

全体本科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故请所有需要办理报到证相关业务的同学,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办理。


上海电力大学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