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使用非IE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如360、搜狗、QQ、谷歌浏览器等
通知公告 » 文章
【通知】关于上海电力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06日16:54   浏览:4708次  

各二级学院:

2023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于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

2、《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规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3、《关于做好本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范围

2023届本校本科毕业生中,符合下列6类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本科毕业生;

2、残疾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本科毕业生;

5、脱贫家庭本科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说明见附件2);

6、特困人员中的本科毕业生。

其中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本科毕业生。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22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注:证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证(必须有2022年章)或由民政部门2022年开具的低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低保”两字】。(见附件2)

3、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就读期间获得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合同复印件(学院盖章)

5、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由学院提供名单(学院盖章)到就业指导中心,将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统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7、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带有“贫困家庭”的有效证明 (非本人残疾还需提供残疾人和学生关系证明)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贴在申请表上)

9、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贴在申请表上)

注: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 ,我校银行卡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10、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

(二)初审公示:

1、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10月9日前将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交至就业指导中心(临港校区学术楼118室)。

报送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书面材料(申请表、承诺书、相关佐证材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2023届求职补贴人数分类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2023届求职补贴人数分类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suepjy@126.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

2、学校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三)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金拨付: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杨浦区财政局。财政局对相关资料核定后,年底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工作要求

1.求职创业补贴是帮扶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的重要政策,实施时间紧、审核难度大,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2.政策宣传过程中明确申请补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毕业生采用邮件、传真等形式从户籍地取得相关证明材料,避免离沪。

 

上海电力大学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关于低保家庭材料的注意事项.doc

附件3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4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3届求职补贴人数分类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