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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招录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
2019年10月15日00:00   浏览:904次  

一、基本条件标准
党员或团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男生,本科(法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计算机专业能力突出者优先);
女生,本科(管理学会计专业);
年龄不超过24岁(曾入伍可放宽);
男175cm以上,女165cm以上;裸眼视力4.6(专技4.3);无4门必修课补考记录;无6个月以上境外经历。
二、招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19年10月21日前,填写个人报名表(含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要求: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蓝底或白底,jpg格式,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学校推荐表;
2、笔试:11月下旬,参加国考(公安专业考、行测、申论);
3、体测、心测、体检:
4、面试;
5、政审考察;
6、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

招录咨询电话:021-64153348
报名邮箱:jwjzzc178@163.com

主办单位:上海电力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楼118室      电话:021-61655102   邮箱:suepj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