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使用非IE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如360、搜狗、QQ、谷歌浏览器等
校内公示 » 文章
【通知】关于做好上海电力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5日00:00   浏览:4841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9号)的相关规定,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2021届本科毕业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学校评定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15日-9月23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注:证明材料可以是低保证(必须有2020年章)或由民政部门2020年开具的低保证明,证明中必须有“低保”两字】。(见附件2)

    3、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就读期间获得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合同复印件(学院盖章) 

    5、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由学院提供名单(学院盖章)到就业指导中心,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将统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7、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带有“贫困家庭”的有效证明 (非本人残疾还需提供残疾人和学生关系证明)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粘贴在申请表上)

    9、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贴在申请表上)

注:学校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 ,我校银行卡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昆明路支行 

    10、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

    (二)初审公示:

    1、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10月12日12:00前将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交至就业指导中心(临港校区学术楼118室)。

    报送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书面材料(申请表、承诺书、相关佐证材料)、《2021届求职补贴人数分类统计表》(见附件4)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见附件5)。《2021届求职补贴人数分类统计表》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uepjy@126.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2021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2、学校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三)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金拨付: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杨浦区财政局。财政局对相关资料核定后,年底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上海电力大学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5日